2022年5月30日以来,伊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徐某杰等14人投诉称:伊通镇某火锅店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拖欠14名员工工资总计200846.00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核实后,对某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但其应未在法定期限内支付拖欠工资。
副县长、公安局长邵立夫了解到该情况后,指派治安大队对该案提前介入,对此案要快侦快办,全力为受损员工挽回损失。治安大队接到指派后,立即对该案进行初查。经查:伊通镇某火锅店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拖欠14名员工工资总计200846.00元,在对被拖欠工资员工进行梳理询问过程中,发现总计有34名员工到公安机关投诉欠薪问题,拖欠工资总额70余万元。经对火锅店老板个人名下资产调查,发现其与妻子名下共计有房产三处、车辆两辆。
7月13日,办案民警依法将火锅店老板传唤至公安局,经讯问,该火锅店老板对拖欠34名员工工资70余万元的事实无异议,且名下多处房产和车辆,证实其有支付工资的能力,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经过与其耐心解答相关规定,讲明利害关系。7月14日,其妻子将拖欠员工工资70余万元带到治安大队,现场对被拖欠工资的34名员工进行结算,34名员工现场在结算表上签字,并确认对欠薪行为表示谅解。全部结算完成后,34名员工对公安机关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