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力度放宽落户审批服务。将户口审批业务全部下放到县(市)区局,推动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到城镇有序落户,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实现居民户口自由迁移和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公服务,实行省内居民身份证“一站式”异地受理业务。
2.全面实行居民居住证制度。按照《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推进居住证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细化统一受理、审核、制证、发放等各个环节的标准。积极沟通协调人社、计生、教育等相关部门,由政府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沟通机制,依法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在全市政务大厅开设民营企业办事窗口“绿色通道”,开设民营企业办事专用窗口22个,方便服务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3.全面落实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三项制度。全市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已全面实行异地受理身份证异地补领、换领业务。市局制定了《全市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方案》,细化受理范围、工作流程,指导各县(市)区局户政部门全面开展工作。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制作、印发指导手册,帮助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准确解读政策,方便办理各项户籍业务。推行预约“绿色通道”服务。对急需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户籍业务的企业从业人员,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对急需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的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绿色通道”服务,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凭居民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可到政务大厅或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公安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制发。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凭用工证明可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
开辟互联网网上服务。广泛搭建派出所官方“微信”、民警个人工作QQ群、微信等网络联系平台,积极为民营企业商户和企业从业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和服务,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微信群90个。
4.帮助民营企业开展用工信息核查。一是户政管理支队配合经文保支队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对民营企业务工人员信息核查服务工作进行宣传部署。二是为民营企业开辟雇佣人员身份信息核查通道,帮助民营企业审查所雇佣的员工是否为负案在逃人员,确保民营企业内部安全。信息核查由民营企业向公安派出所提出,提交审核人员名单。公安派出所进行批量审核,并按照民营企业要求及时反馈核查结果。
5.建立警企互联互通机制。一是属地派出所按照国家标准对管内企业划分统计,对企业名称、法人、责任民警等相关信息整理汇总,及时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在特大型民营企业设立警务室13个。二是由派出所指定社区民警负责联系辖区大型企业,全市派出所已与386家民营企业建立联系。市局要求社区民警对责任区大型民营企业的情况真正做到“五必知”,即对民营企业的自然情况必知,对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必知,对民营企业职工动态必知,对民营企业内外治安状况必知,对民营企业的需求事项必知。社区民警要将联系方式、监督方式告知责任区所有民营企业。每季度召开一次警民营企业座谈会,通报治安状况,指导民营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民营企业防范能力和员工法律意识。三是由派出所民警、社区民警对辖区中型和小微民营企业进行包片管理,落实包保责任,全市派出所已与390家中小民营企业建立包保责任。同时,市局要求社区民警摸清辖区中小民营企业底数、建立档案,将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及员工联系方式等情况录入实有人口信息系统。每月社区民警要深入民营企业征求意见建议,了解民营企业需求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对于民营企业遇到的困难要做到“三办”,即能办的事,要立即办;一时办不了的事,要限期办;涉及相关单位的事,要协调办。四是开展“警企共建送平安”活动。市局与华生燃气集团联合,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促进警企双方业务沟通,配合民营企业入户采集燃气用户信息,结合公安信息采集工作实际,深入居民家中,征求意见送真情、解决困难送温暖、讲解常识送平安,在公安机关的“三实”信息采集和燃气公司涉及公共安全的“用户安全检查”两个相互关联的业务领域开展积极的合作,实现警企互联互通、互利共赢。
6、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民营企业生产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民营企业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净化民营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针对民营企业及周边出租房屋、营业性公寓、中小旅店、留宿洗浴场所、网吧等治安复杂场所,加大治安整治力度,开展滚动式清查,全面掌握情况底数,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7.指导民营企业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一是指导民营企业建立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利用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示范等形式,从防盗、防火、防骗等方面入手,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充分发挥社区警务的基础优势,借助“警情通报栏”、墙报等多种渠道,定期发布每周警情公告、破案公告及预警信息,引导企业员工增强自防意识,帮助企业管理人防、物防、技防设施,指导企业安装指导安装技防设施、排查企业内部安全隐患。
引用地址:http://gaj.siping.gov.cn/zcwj/202006/t20200617_376507.html
政策文件原文链接:《省厅户政“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